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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六世︰都鐸王冠金雕像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報道,一名居於英格蘭北安普頓郡(Northamptonshire)的男子在2017年玩金屬探測器時,發現了一個很小的黃金雕像,經過數年研究,他認為這是屬於亨利八世(Henry VIII)王冠上的其中一個裝飾品,現時這個雕像已被送往大英博物館作進一步鑑定,暫未確定真偽。

原文連結︰Unearthed figurine ‘could be from Henry VIII’s crown’, BBC

這一篇報道涉及很多歷史知識,而今次我們就集中介紹這一頂王冠——都鐸王冠(Tudor Crown)。首先來說名字,都鐸到底是什麼呢?這就要說到亨利五世(Henry V)的年代。亨利五世雄材大略,在百年戰爭(Hundred Years’ War)中佔盡上風,攻佔了巴黎、盧昂(Rouen)等法國重鎮,打得法國國王查理六世(Charles VI)求和,條件是查理六世把女兒瓦盧瓦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Valois)嫁給亨利五世,兼在查理六世蒙主寵召後,由亨利五世繼承法國王位。

如果事情順利的話,那百年戰爭就會完結,英法組成一個共主聯邦,由英王統治。然而,兩年後亨利五世急病逝世,遺下凱瑟琳與剛出生不久的獨子,也就是亨利六世(Henry VI),新聞中那個小金人就是亨利六世的雕像。國王是個小寶寶,自然要由貴族重臣攝政,這也代表高層權力鬥爭的出現。

懷疑是亨利八世王冠裝飾品的黃金雕像(BBC圖片)

隨著亨利六世長大成人,權力鬥爭理論上可以告一段落,但亨利六世卻是史上最著名的爛皇帝之一,不但無力駕馭貴族,更曾因受到戰事不利的打擊而精神病發,昏倒一段長時間,結果國內貴族分裂成蘭開斯特派(House of Lancaster)和約克派(House of York),由宮廷鬥爭演變成血腥內戰,也就是歷史上的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

喪夫寡居的凱瑟琳也沒有閒著,與自己的僕人歐文.都鐸(Owen Tudor)談戀愛,還為對方生了幾個子女。凱瑟琳的行動令王室非常尷尬,重臣們對這位只有20歲的王太后深表同情,但實在不能公開承認她與歐文的關係,只能採取默認的態度,使事件成為公開的秘密。凱瑟琳為歐文誕下的三個兒子構成了都鐸家族,並在內戰中加入蘭開斯特派。

隨著玫瑰戰爭開打,兩派的領導人不斷戰死沙場,歐文與凱瑟琳的長子埃德蒙(Edmund Tudor)也死於戰場,能夠有資格繼承王位的人也愈來愈少,最終都鐸家族獲得支持,擊敗競爭者得到英國王冠,建立都鐸王朝,而開國君主亨利七世(Henry VII)就是埃德蒙的兒子、凱瑟琳的長孫。

後來,亨利七世的兒子亨利八世繼承了父親的王位,都鐸王冠就是在這個時期打造,所以王冠就以家族為名。這位因鬧離婚而聞名全歐的國王,還因與羅馬教廷不合而成立了聖公會(Anglicanism),成為英國的國教。他的兩名女兒也很有名,一位是有血腥瑪麗(Bloody Mary)之名的瑪麗一世(Mary I),另一位則是童貞女王(The Virgin Queen)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

英王查理一世肖像中的都鐸王冠(Daniel Mytens: Chalres I, 1631)

自從亨利八世開始,都鐸王冠就成為英國國王的王冠而一直流傳下去,一直到1649年,時任英王查理一世(Charles I)跟國會鬧翻,並在英國內戰中被處決,護國公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建立英國史上獨特的聯邦時代後,就把象徵王權的都鐸王冠熔化出售,從此都鐸王冠就在世上消失。所以說,如果這次發現的小金人真的屬於都鐸王冠一部分,那就是難得的歷史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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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王冠失竊案︰卡爾九世

卡爾九世夫婦的王冠與寶球(網上圖片)

在一個天朗氣溫的中午,小鎮的教堂中正展出著代表王室權威的王冠和寶球(Globus cruciger),光天化日之下,兩名賊人砸開上了鎖的玻璃箱,搶走王室珠寶,然後一路飛奔至湖邊,跳上快艇絕塵而去,留下滿面驚愕的遊客……

這看似是電影中的場合,卻真實發生在瑞典斯德哥爾摩以西的小鎮,失竊的是瑞典國王卡爾九世(Charles IX)與王后克里斯蒂娜(Christina)的王冠與寶球。王冠與王權寶球,是一個國王的身份象徵,有些王冠會流傳後代,像是英國的帝國皇冠(British Imperial State Crown),就於1838年為維多利亞女皇(Victoria)而做,歷經愛德華七世(Edward VII)、喬治五世(George V)等,至今英女皇伊莉莎白二世仍在使用重鑄版本;另一些王冠則變成展品,像是卡爾九世夫婦的王冠,就在教堂中展出。

卡爾九世出身於瑞典的瓦薩家族(House of Vasa),處於瑞典史上最強大的時期,其父是王朝創建者古斯塔夫一世(Gustav I),也就是帶領瑞典脫離丹麥統治的首任國王,卡爾則是國王的幼子。古斯塔夫一世死後,卡爾的兩位哥哥先後繼承皇位,但當次子約翰三世(John III)死後,其子齊格蒙(Sigismund)就出了問題。

齊格蒙信奉天主教,繼承母系遺產、信奉天主教的波蘭立陶宛聯邦(Polish–Lithuanian Commonwealth)時很順利,但父系這邊的瑞典卻是信奉新教,國會拒絕由一位天主教徒擔任國王,雙方最終兵戎相見,齊格蒙率領波蘭軍隊攻入瑞典,卻被卡爾九世率領瑞典軍隊擊退,最後瑞典國會立卡爾為王,成為卡爾九世。

卡爾九世在位只有七年時間,期間戰火不斷,與俄羅斯、丹麥一直打仗,最為人所知的則是誕下了瑞典史上唯一一位被國會尊稱為大帝的古斯塔夫二世(Gustav II),開創了瑞典的黃金時代,而克里斯蒂娜則是他第二任妻子。

說回那些王室珠寶,瑞典警方尋找了一段時間,拘捕了一個與案件有關的男人,但仍然無法找回珠寶,直至2019年2月,一名警察在斯德哥爾摩北部一個垃圾筒中發現損壞了的王室珠寶。其實早在珠寶失竊不久,瑞典警方就斷定竊賊無法轉售圖利,因為這批珠寶雖然估值高達530萬歐元,但卻是知名的賊贓,拿去拍賣行鑑定的話,就跟自行投案說我是賊人沒分別。

珠寶找回,經過修復,現已回到斯特蘭奈斯(Strängnäs)的教堂之中,再度公開給公眾觀賞,希望這次的保安有加強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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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克麗奧佩脫拉七世︰不是美人也可用美人計?

上星期古斯跟大家一起研究了埃及妖后的膚色,這位法老其實有很多故事可以說,除了膚色血統之外,埃及妖后真的是美人嗎?不美的話,為什麼兩次對羅馬統治者使出美人計都可以成功?還有她的謎之死因,傳說中她以眼鏡蛇自盡而亡,到底是不是真的呢?今期古斯就跟大家分析這位法老的謎團。

首先是外號問題,這其實很易解答,因為答案就在近代歷史之中。1963年,一部以埃及妖后為題材的電影上映,名為“Cleopatra",也就是妖后的本名,但當翻譯成中文時,考慮到根本不會有人知道克麗奧佩脫拉是誰,所以就替她取個外號,稱為《埃及妖后》,而台灣則譯為《埃及豔后》。

接下來就是長相問題,按理來說,能成功施展兩次美人計,應該都可以稱得上美人,可是考古學家發現的文物告訴我們,妖后本人好像離「美人」這個形容詞有點距離。到底是為什麼呢?這個問題我們要從歷史中找線索。

傳說中的埃及妖后是個美人,但那是真的嗎?(Louis Gauffier: Cleopatra and Octavian, 1787)

凱撒(Julius Caesar)來到埃及是公元48年的事,當時他正在追殺龐培(Pompey),而埃及妖后則被弟弟托勒密十三世(Ptolemy XIII)趕走,流亡在外。托勒密十三世殺死龐培一事惹火了凱撒,從他的角度來看,內戰是羅馬人的事,但羅馬人死於埃及人之手又是另一回事,更何況龐培還是他的女婿,所以凱撒正在找借口報復,又剛好法老兩姊弟為了王位鬧不和,所以凱撒就光明正大地介入仲裁此事,支持埃及妖后恢復法老之位,並把托勒密十三世追殺至死。

傳說埃及妖后為了得到凱撒的幫助,用毛毯把自己卷著,偷渡入宮去見凱撒,是為第一次美人計,也因此成為他的情婦,替他生了個兒子。凱撒遇刺後,安東尼(Mark Antony)接手了他一部分的權力,成為後三頭同盟之一。這時候妖后使出第二次美人計,成了安東尼的情婦,並為他生了三個孩子。

埃及妖后為安東尼生了幾個孩子(Louis Gauffier: Cleopatra and Octavian, 1787)

很多人認為是妖后的美貌做成這樣的歷史,但從考證中,我們可以發現這兩位羅馬執政者身邊從來不缺女人,而妖后的相貌又不是特別出眾,所以可以推斷應該與外貌無關,這樣的話我們就要另外找答案。妖后除了相貌外,更重要的是她是正統法老,這身份掌握著埃及龐大的人力財力資源,換言之,只要得到妖后支持,就可以壯大自己的勢力,像是安東尼在東征安息帝國(Parthian Empire)時就受過埃及妖后的援助,而這正是凱撒和安東尼所看重的。

接下來到最後一個問題,也就是埃及妖后的死因。根據歷代的文獻記載,安東尼戰敗後,屋大維(Augustus)追擊至埃及,埃及妖后也在安東尼自殺後以眼鏡蛇自殺,受蛇毒影響安詳離世,只差在咬的位置在什麼地方,有些說是手臂,也有人說是胸部。然而,眼鏡蛇說法早就被學界否定,這不是根據歷史推論,而是生物學的範疇。

歷史記載埃及妖后在離世時沒太大痛苦(Jean-Baptiste Regnault: Death of Cleopatra, 1796)

埃及眼鏡蛇的蛇毒是神經毒素,換言之,中毒後會呼吸困難,吐得七葷八素,掙扎痛苦半小時後才會死,這跟文獻記載的情況不同。相反,歷史學家在研究當時的文獻之後,發現也有記載指妖后是服毒自殺,而當時真的有一種毒藥可以導致這個效果,所以提出應該妖后應該是以藥物自殺,而非記載中的眼鏡蛇。

當然,這仍不是最終答案。有人質疑埃及妖后是死於屋大維之手,而不是自殺,這個論點建基於文獻中表明妖后自殺只是當時的傳言,真正的死因並沒有人知道,而屋大維本人當時正在埃及,所以有人懷疑根本是屋大維下手,再推說是妖后自殺。不過,這理論只是猜測,而沒有實質證據支持,大家知道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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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托勒密王朝︰從馬其頓來的白人法老

遊戲《Civilization VI》中的克麗奧佩脫拉七世

早前有一宗新聞,說神奇女俠跑去演埃及妖后的傳記電影,然後引發爭議——埃及妖后為什麼由白人演員飾演?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在大家的認知中,埃及法老就算不是黑人,也不至於是白人呀。然而,這個認知不完全對,今天就跟大家研究這個膚色問題,順道介紹埃及史上一段特別的時期。

埃及妖后是後來才出現的外號,這位法老的原名是克麗奧佩脫拉七世(Cleopatra VII,為方便閱讀,下文一律稱為埃及妖后) ,而她身處的托勒密王朝(Ptolemaic dynasty),最早可追溯至馬其頓王國(Macedonia)年代。

這時候,我們印象中那些建立巨大金字塔和方尖碑的偉大法老已經消失了很長一段時間,以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 II)為例,這位法老代表著古埃及最後的輝煌,隨著他於公元前1213年去世,古埃及國力每況愈下,陷入長期的內部鬥爭。

吉薩的金字塔群的建造年份與托勒密王朝差了二千多年 (Photo by Mostafa El Shershaby on Pexels.com

公元前525年,波斯軍隊攻入埃及,以波斯國王之子出任法老,是為岡比西斯二世(Cambyses II),從此埃及淪為波斯帝國的一部分。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打敗波斯,隨後來到埃及,埃及人把他視為解放者,熱烈歡迎馬其頓軍隊進駐,但好景不常,亞歷山大大帝在巴比倫病逝,手下的將領把馬其頓帝國瓜分,其中一位將軍佔領埃及,自稱為法老,是為托勒密一世(Ptolemy I)。托勒密王朝建立於公元前304年,換言之離輝煌的古埃及時代已經過了近千年的時間,大家在理解這段歷史的時候就要注意這一點。

托勒密一世來自馬其頓,王后貝勒尼基一世(Berenice I)則出身於希臘貴族家庭,自然兩夫婦都是白人。接下來就要跟大家介紹一個埃及的傳統習俗,也就是兄弟姊妹互相通婚。

法老家族互相通婚,在古埃及很常見,因為他們認為法老的血脈從神而來,近親通婚才可以保持血統純淨,而且古代也不知道這樣做會影響基因,進而導致家族遺傳病,所以法老一家經常由兄弟迎娶姊妹。

托勒密王朝也不例外,像是托勒密四世和六世都娶了自己的親姐姐,而埃及妖后則於18歲時下嫁給自己的親弟弟、當時只有10歲的托勒密十三世(Ptolemy XIII),而大婚後王后可以享有法老的權力,變成共治法老。

在這個背景之下,埃及妖后的祖宗們頻密地近親聯婚,造成正常人應該有16個高祖父母,而她只有6個,其中5個更是托勒密一世的子孫。我們可以因此推斷,從托勒密一世傳到埃及妖后,雖然經歷了十多代人,但因為近親聯婚這個習俗,所以還是保留了比較純淨的馬其頓血統,也就是說,埃及妖后應該是白人而不是有色人種。

除了用血統來推斷,我們還可以用傳世文物來推斷埃及妖后的長相。雖然考古學家沒找到埃及妖后的遺體,但在德國柏林舊博物館,有一尊埃及妖后的半身像,顯示她的長相明顯是歐洲白人種族。

據考古學家考證,這尊在意大利出土的雕像在公元1世紀左右完成,也就是與埃及妖后訪問羅馬同期,所以與本人的長相應該較為接近,所以我們可以斷定,埃及妖后這位法老,真的是一名白人!

柏林舊博物館的埃及妖后雕像在公元1世紀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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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特烈一世︰全副盔甲騎馬過河?

遊戲《Civilization VI》裡的腓特烈大帝

《刺客教條︰維京紀元》開賣不久,有人推薦騎馬趕路可以省回不少時間,而買了游泳課程之後,更可命令坐騎游泳渡河。想到主角全副武裝然後騎馬渡河的場面,古斯啞然失笑。歐洲歷史上有一位著名的皇帝曾身穿全副盔甲、威風凜凜地騎馬過河,結果就這樣淹死了,大家知道是誰嗎?那就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大名鼎鼎的「巴巴羅薩」——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

腓特烈一世出生於士瓦本(Swabia)的霍亨斯陶芬家族(House of Hohenstaufen),1147年繼承父親的公爵之位後,1152年更被選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上任第一步就是拆散帝國內的強大勢力,佔地較多的公爵領被他分割成幾小塊,像是奧地利本來屬於巴伐利亞(Bavaria)公爵的領地,腓特烈就把他分拆出來成為奧地利公國,令神聖羅馬帝國更加碎片化。

搞定了帝國的內部事務,接下來的目標就是皇帝的另一個頭銜——意大利國王。這個頭銜在羅馬帝國滅亡之後才出現,當法蘭克人(Franks)攻陷意大利之後,就把意大利國王加進自己長長的頭銜名單之中,隨著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 dynasty)的統治者建立神聖羅馬帝國,這個頭銜就改歸皇帝所有。不過,這個頭銜其實只是虛名,這個時期的意大利是城邦割據局面,誰也沒法控制整片土地,但偏偏就有人認真得很,像是腓特烈一世就為此多次進攻意大利,殺得整個北意血流成河,意大利人稱呼他為「巴巴羅薩(Barbarossa)」,意思是他的鬍子被意大利人的血染紅了,所以用意譯的話又有人稱呼他為「紅鬍子」。

腓特烈一世攻打意大利,目的不只是意大利國王這個名銜,而是北意本來就富裕非常,像是米蘭(Milan)、威尼斯(Venice)、維羅納(Verona)等地,都是富有的城邦,控制這些地區能大大增加皇帝的收入,所以說到底也是為錢而戰。然而,巴巴羅薩的軍事行動卻不是太順利,意大利人在外敵面前團結一致,狠狠地教訓了皇帝的德國兵團,打了數十年的仗,皇帝只拿下了意大利南部西西里王國(Kingdom of Sicily)的控制權。

皇帝的軍隊最終敗給意大利人(Massimo d’Azeglio: Battle of Legnano, 1831)

1187年,耶路撒冷(Jerusalem)的十字軍慘敗,聖城失陷,消息震驚整個歐洲,教宗連忙組織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想奪回聖城。由於消息實在太嚇人,歐洲三大君主都決心領兵出征,英格蘭的獅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和法國的腓力二世(Philip II)組成聯軍走水路,經地中海直接在中東上岸,而年過七旬的腓特烈老當益壯,率領十萬大軍從德國出發,走陸路經東羅馬帝國攻入安納托利亞(Anatolia),也就是今天土耳其在亞洲的部份。

神聖羅馬帝國軍團在皇帝親自領軍下打贏了幾場小仗,推進至格克蘇河(Göksu),面對洶湧的河水,急於趕路的老皇帝一馬當先,穿著全副盔甲策馬渡河,結果被戰馬拋下,又因為盔甲太重而無法上浮,就這樣在全軍面前淹死了。

目送皇帝龍歸大海,震驚了全軍上下,然後想到皇帝是由選舉產生,從軍出征的諸侯們立即決定就地解散,趕回家選皇帝去,十萬十字軍班師回朝,再加上另一邊廂英法聯軍鬧矛盾,這一次十字軍東征就這樣草草完結。

第三次十字軍東征陣容強大,歐洲實力排前三名的皇帝國王們都御駕親征,所以被譽為最被看好的一次十字軍,如果老皇帝沒有淹死,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搞不好可以成功,那歷史就會大大不同。聽了這個故事之後,你們有沒有像古斯一樣,看到騎馬渡河的一幕就想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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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雷丁︰地中海海賊王

之前跟大家說過地中海的基督徒與穆斯林互相把對方賣為奴隸的故事,那在云云眾多的海盜之中,誰才是地中海的海賊王呢?要把這批販賣人口的惡棍排名,確實不是一件易事,但巴巴羅薩.海雷丁(Hayreddin Barbarossa)說自己是第二,恐怕就沒人敢認第一了。

海雷丁原名赫茲爾(Khizr),父親是鄂圖曼帝國的軍人,母親則是希臘的基督徒,哥哥奧魯奇(Oruç Reis)建立了以傑爾巴島(Djerba,位於突尼西亞東南部,是北非最大的島嶼)為中心的海盜集團,海雷丁就在哥哥手下當海盜。隨著多次攻擊基督徒的村莊,奧魯奇臭名遠播,吸引了西班牙人的注意,最終在北非被西班牙軍隊追擊而死,首級被運到西班牙各地示眾。

第三任巴巴羅薩海雷丁(Unkown Author: Barbarossa Hayreddin Pasha, 16th century )

兄長慘死後,海雷丁繼承其事業,也繼承了他的外號。歷史上有三名巴巴羅薩( Barbarossa ),一個是之前介紹過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腓特烈一世,用意大利人的鮮血染紅了自己的鬍子;第二個是奧魯奇,也是唯一一個貨真價實有紅鬍子的人;海雷丁的鬍子是黑色的,但在兄長死後故意把鬍子染紅,如此就成為新一任巴巴羅薩了。

成為海賊頭子之後,海雷丁面對西班牙海軍的壓力,果斷到鄂圖曼帝國抱蘇丹的大腿,除了得到大批資助外,還獲得「海雷丁」這個新名字,意思就是「信仰之善」。此後十年,海雷丁每年都會帶18艘船拜訪西班牙海岸線,據估計,他在這段時間俘虜了過萬人;另外還攻下了阿爾及爾(Algiers),把此地發展成為海盜天堂。

之前曾說過查理五世用印加帝國的黃金作為軍費遠征突尼斯,當時突尼斯就是海雷丁的領地。面對查理五世大舉進攻,海雷丁束手無策,逃回了傑爾巴島的老基地。這個故事其實還沒完結,海雷丁這時雖已一把年紀,但仍很有活力,戰敗之後回到君士坦丁堡,又建立了一支新艦隊,繼續他的海盜事業,劫掠了多個由威尼斯控制的小島。基督徒在教宗遊說之下,集結了一支大艦隊,在希臘的普雷韋扎灣(Preveza)堵住了海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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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韋扎灣設有岸基大炮,海雷丁的艦隊停泊在港灣之內,基督徒聯軍不敢強攻,只好在外海等待,這一等就是三個星期。基督徒見海雷丁不出來,就打算鳴金收兵,結果在改變陣形撤退時,海雷丁率領艦隊衝出港灣,殺了基督徒一個措手不及,再加上熱那亞的艦隊不肯支援,最終令威尼斯的艦隊損失慘重。

普雷韋扎戰役(Osman Nuri Pasha and Hovhannes Umed Behzad: Barbarossa Hayreddin Pasha defeats the Holy League of Charles V under the command of Andrea Doria at the Battle of Preveza, 1866)

普雷韋扎戰役(Battle of Preveza)是海雷丁最輝煌的戰績,此後他繼續率兵襲擊航線和海港,無數平民被他賣為奴隸,無數村莊被他燒成白地,在基督徒世界中惡名遠播。1546年夏天,海雷丁在君士坦丁堡病逝,享年八十,長眠於君士坦丁堡博斯普魯斯海峽(Bosporus)旁邊,此後鄂圖曼海軍將士出海作戰前,都要前來向海雷丁致敬。

海雷丁在地中海歷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除了他為沿岸的基督教平民帶來無數苦難,以及為阿爾及爾奴隸市場帶來源源不絕的白奴之外,他還作為鄂圖曼帝國的海軍名將,對抗基督徒聯軍多年,普雷韋扎一役更是打得威尼斯共和國在此後25年都不敢再參與海戰。

更重要的是,他為鄂圖曼海軍開創先河,此後代代海盜和海軍將領都繼續他的事業,在地中海戰場上與基督徒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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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征突尼斯︰印加黃金的下落

皮薩羅抓住印加皇帝阿塔瓦爾帕,得到的黃金就成為查班五世出征突尼斯的軍費
(John Everett Millais: Pizarro seizing the Inca of Peru, 1845)

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從此兩地歷史連結在一起,也改變了美洲大陸的權力平衡。以上這一點,相信大家都略知一二,玩遊戲的人會聽說過阿茲特克帝國(Aztec Empire)如何與西班牙人血戰,喜歡旅遊的人可能知道天空之城馬丘比丘(Machu Picchu)的居民在西班牙人到來後棄城而逃,愛聽預言的人或許聽聞過善於觀星的馬雅人(Maya)如何死於天花之手。然而,我們一直把著眼點放在美洲大陸,那麼對於歐洲大陸而言,新世界的發展又改變了什麼呢?這次我們就集中看看黃金的威力。

首先,我們要知道大航海時代的歐洲在做什麼,把這段歷史與我們所認識的時空連接在一起。1492年,哥倫布(Columbus)得到卡斯提爾(Castile)女王伊莎貝拉一世(Isabella I)的資助,才得以揚帆出海,最終發現美洲新大陸。這一位卡斯提爾女王,就是《骯髒的西班牙》故事裡打敗格拉納達(Granada)蘇丹,並與亞拉岡(Aragon)國王聯婚,最終建立西班牙王國的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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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西班牙征服者攻擊南美的印加帝國(Inca Empire),並在1531年抓住印加皇帝阿塔瓦爾帕(Atahualpa)時,西班牙正與鄂圖曼帝國(Ottoman Empire)交戰。被喻為神聖羅馬帝國實力最強皇帝之一的查理五世(Charles V),此時正受地中海海盜困擾,也就是《地中海奴隸史》故事的年代。本來海盜對於查理五世來說並不是什麼大威脅,畢竟船要駛來西班牙也需要時間,但身為鄂圖曼海軍司令的巴巴羅薩.海雷丁(Hayreddin Barbarossa)卻率領海盜攻佔了突尼斯(Tunis),整件事就變得不一樣。

被喻為神聖羅馬帝國實力最強皇帝之一的查理五世(Titian: Emperor Charles V at Mühlberg, 1548)

突尼斯就在意大利南部對岸,海盜可以輕鬆攻擊皇帝在南意的領地,這可不是開玩笑,查理五世立即計劃出兵。可是出動軍隊需要軍費啊,還要跨海進攻,水陸兩軍加起來就負擔更重了,據估計高達100萬杜卡特(ducat,歐洲當時的貸幣),怎麼辦?

這時候,西班牙征服者皮薩羅(Pizarro)抓住了印加皇帝,迫他交出贖金,最後還把皇帝給殺了,控制了整個印加帝國。皮薩羅得到大批黃金,當然沒忘記向查理五世交保護費,這筆從天而降的意外之財高達120萬杜卡特,瞬間解決了一切問題,最終查理五世用新世界的錢去打舊世界的仗,親征拿下突尼斯,這事更成為他一生中最引以自豪的成就。

隨著西班牙不斷在新世界建立殖民地,運回舊世界的黃金也愈來愈多,造成通脹問題。當時的人未必能夠理解這個經濟學理論,但他們發現物價愈來愈高,例如作為海軍糧食的航海餅乾,就在16世紀中加了三倍的價錢,其他開支也不斷提高,這就讓戰爭成本不斷增加。

另一方面,鄂圖曼帝國在查理五世時把西班牙迫得喘不過氣,但數十年後卻開始後勁不繼,與這些美洲黃金亦有關係。當西班牙人從新世界獲得大量黃金後,瞬間變得財力雄厚;鄂圖曼帝國雖然國力不弱,但根本無法與大發橫財之後的西班牙相比,這影響不止是一兩場戰爭的軍費問題,而是整個手工業的原料入口與製成品出口都受到影響,最終鄂圖曼帝國就在經濟戰上敗給了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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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奴隸︰沿岸平民的惡夢

說起奴隸,大部分人都會想起大西洋的奴隸貿易,即是歐洲人在非洲抓捕黑奴到美洲,但在同一時期,地中海的奴隸貿易也大行其道,不過「貨物」有點不同,在北非和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設有歐洲白人奴隸市場,而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則是中東和北非的穆斯林成為奴隸。

海盜這職業自古到今都有,只要有人出海營生,就會有人以打劫這些人為生,殺人越貨這四個字,越貨是天下海盜同樣會幹的事,殺人倒是未必,像是北歐的維京人(Vikings)就通常把人殺得乾乾淨淨,但地中海又是另一個情況︰人命也是值錢的,殺了就浪費了!所以海盜會把富有的人綁走,等待他的家人交出贖金;至於窮人嘛,拿去奴隸市場賣掉換錢,又或是留來自用也可以。

海盜正在攻擊一艘法國船隻(Aert Anthoniszoon: A French Ship and Barbary Pirates, 1615)

海盜要那麼多奴隸來幹什麼?這就要介紹一下地中海的常見船艦。由於地中海的水文環境,最適合的軍艦並不是大型帆船,而是槳帆船(Galley),除了靠風帆之外,還要大量船員坐在甲板上划槳的那種。

划槳是件苦差事,根本不會有人自願去當,所以槳帆船上會配備大量奴隸。這些倒楣的槳手會被一排排地鎖在長椅上划槳,吃喝拉撒都在座位上解決,作戰時要加速,軍官就會拿鞭子用力抽,累死也不能停手。箭矢飛來,又或是敵人跳到船上怎辦?那就只能躲在長椅下祈禱了。最倒楣的是船隻被擊沉,戰鬥人員還可以游到其他船上,看有沒有人肯收留,槳手被鎖在椅上,只能跟戰艦一起沉入水底、活活淹死。

地中海常用的槳帆船需使用大量奴隸划槳(Andries van Eertvelt: The Battle of Lepanto of 1571, 1640)

船上又危險,衛生情況又差,當槳手的奴隸自然死亡率極高,這也成為令各大海上霸權頭痛不已的大難題,有戰艦有軍隊,卻湊不出划槳的奴隸,這情況時有發生,各國只能各出奇謀,像是鄂圖曼帝國(Ottoman Empire)就命令各地行省交人,而醫院騎士團(Knights Hospitaller)與阿爾及爾(Algiers,現今北非國家阿爾及尼亞首都)海盜就用同一招,也就是出海狩獵,靠搶劫船隻和海岸城市來為自己補充人力資源。至於西班牙呢?貨源更多了,從政治犯到新教徒都有。

來到1502年,地中海的海盜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了。還記得古斯之前跟大家說過中世紀西班牙人不愛洗澡的故事嗎?西班牙人把喜愛洗澡的摩爾人(Moors)打敗後,不願意改宗天主教的都被驅逐出境。

這些摩爾人被迫回到北非,失去了家園,有些更在戰爭中失去了親人。他們對西班牙人恨之入骨,決心復仇,於是加入海盜行列,令海盜這個行業除了搶劫之外,還加了點宗教意味在內。他們襲擊位於西班牙、自己曾經的家園,也攻擊意大利沿岸城鎮,把俘虜賣為奴隸,阿爾及爾的奴隸市場就以這些可憐的基督教平民作為貨物,稱之為「白奴」。

同一時間,基督徒一方也在幹相同的事。醫院騎士團自十字軍東征失敗之後,退守到羅得島(Rhodes),轉行加入「海上聖戰」,也就是攻擊穆斯林的船隻,把船員賣為奴隸,即便移居到意大利以南的馬爾他(Malta),仍不改老本行,攻擊範圍甚至到達今日以色列對開海域。

漸漸地,雙方的海盜行為都受到關注,上升到地中海霸權誰屬的層面。在1520年代,西班牙與鄂圖曼帝國正爭奪地中海的霸權,大家不約而同地借用這些海盜的力量,得到官方資助的海盜就更為猖獗,甚至出現過意大利某位總督為免平民被擄,下令沿海居民內撤。這簡單可以媲美中國清朝的禁海令了,但還是沒多大用途,這時期在阿爾及爾的白奴,比起西班牙人賣往美洲的黑奴還多。

穆斯林的情況也不好過,那不勒斯(Naples)的奴隸市場同樣生意興隆,連蘇丹也不能置身事外,一位受害人母親在君士坦丁堡街頭多次攔住出行的蘇丹,請求蘇丹拯救她被醫院騎士團抓走的兒女,令兩任蘇丹煩不勝煩。她的兒女去了哪呢?據說兩個女兒最終改宗並嫁到法國,但兒子卻下落不明,最有可能是當了槳手,在一艘槳帆船上悲慘地死去。

為了海盜與奴隸問題,也為了地中海霸權誰屬,西班牙與鄂圖曼血戰連場,雙方各有勝敗,俘虜下場只有一個,就是成為奴隸。那兩大強權不斷把俘虜賣為奴隸,那奴隸供應應該很充足,不會造成價格下降嗎?

事實上是會的,每一次大戰役之後,新的奴隸推出應市,價格就會瞬間下跌。以1541年為例,這一年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Charles V)親征阿爾及爾,卻一敗塗地,國王僥倖撤離,他的大軍卻沒那麼好運,8,000名西班牙士兵被丟在北非大陸,全部成為奴隸,結果阿爾及爾的奴隸價格瞬間崩盤,一條人命還比不上一個洋蔥值錢。不過,這樣的大敗仗不是經常都有,所以奴隸還是有價有市。

查理五世在阿爾及爾一敗塗地,八千西班牙軍隊全成奴隸(Titian: Emperor Charles V at Mühlberg, 1548)

1580年,兩大霸權簽署和約,結束對地中海海盜的資助,但這並不代表海盜從此消失,接下來的二百年,地中海還是個危險之地,數以百萬計的白奴被賣到北非,過著悲慘的生活。一直到19世紀,美國在巴巴利戰爭(Barbary War)中擊敗的黎波里的海盜,隨後法國又佔領了整個阿爾及尼亞(Algeria),才終於消滅了困擾歐洲幾個世紀的海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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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選舉︰選舉人制度

一幅描繪美國選舉的油畫(George Caleb Bingham: The Country Election, 1854)

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舉行聯席會議,確認總統大選的選舉人票結果。然而,現任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的支持者不滿選舉結果,攻入國會,警察開槍鎮壓,事件中多人死傷。美國總統到底是如何選出來呢?國會的聯席會議又有什麼代表性?今次就跟大家介紹美國的總統選舉制度。

美國總統使用間接選舉制,簡單來說,就是由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共535位議員,再加上華盛頓特區的3名代表組成的選舉人團選出。根據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國會由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和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組成,其中參議員佔100個,即全國50個州,每州派出2名代表:眾議員435人,每州至少1人,依人口多寡來決定每州佔多少席。兩者相加就是每州的選舉人人數,像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California)就有參議員2人加眾議員53人,合共55張選舉人票。

然而,選舉人並不能以自己的政治立場投票,而是需要根據所屬州份的選舉結果來決定選票誰屬。我們在新聞中聽到的美國總統大選,其實就是各州選出心目中侯選人的程序。

這時候每位選民都有一票,可在自己所屬的州份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給自己支持的總統候選人。大部分的美國州份都採用「勝者全取」制度,即結果只有勝利與落敗,全州的選舉人不分黨派都要投給這一名勝利者,而不會按得票比例決定。

正因為勝者全取制度,現在普遍都視各州在11月的自行投票為總統大選,因為這一個點票結果出爐後,就可以知道每一位候選人將會得到多少選舉人票,也就知道誰是下任總統。

然而,在法律程序上,這並不是真正的總統選舉。到了12月,選舉人會到各州首府集合,依照選民的意願投票,把各候選人所得票數寫在名單之上,再密封名單並送給身處首都華盛頓(Washington, D.C)的參議院議長。收齊名單後,國會會召開聯席會議,由參議院議長在參眾兩院全體議員面前拆封點票,獲得過半數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就正式成為法律上的候任總統。

既然民眾投票之後還有那麼多程序,那有沒有機會推翻大選結果呢?答案是幾乎沒有。雖然身為選舉人的參眾兩院議員各有政治背景,但身為選舉人的他們會受到各州的法律約束,大部份州份都會要求進行記名投票,並列明選舉人不依大選結果投票就會被立即撤換,所以極少出現意外狀況,即便他們心裡有多不情願。

過了選舉人投票的步驟之後,大選結果就更不可能被推翻了,參議院議長只負責開票和宣佈結果,沒有權力去否決任何事情,所以彭斯(Mike Pence)出手推翻選舉人團的投票結果,只存在於特朗普支持者天馬行空的幻想之中。可以說,事情來到了這一步,就只剩儀式上的過場而已。

先由選民決定意向,再由選舉人投票,那為什麼不乾脆一人一票選總統就好呢?這問題已討論多年,要了解背後的原因,就得回到美國立國的年代。

1776年7月4日,位於北美洲的13個英屬殖民地簽署《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宣佈脫離宗主國獨立,這一天被視為美國的國慶。不過,獨立不是簽一張宣言就會成事,英國不願意放棄殖民地,隨即爆發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n Revolutionary War),一直打到1783年《巴黎和約(Treaty of Paris)》簽定才結束。成功獨立建國後,美國才開始組織政府的工作,像是美國憲法就要到1787年才出爐。在制定憲法的時候,各州代表就選出總統的方式,曾來過一番辯論。

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Gilbert Stuart: George Washington, 1796)

一人一票選總統,這意見一提出就幾乎立即被否決,原因是人口分佈問題。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一人一票選總統,那人口較多的幾個州份就會手握生殺大權,在資源分配等問題上,較少人口的州份就很吃虧了。我要選總統爭取支持,當然就把聯邦撥款送給人口基數龐大的加州,誰會去管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這些人丁單薄的州份呢?美國是個聯邦制國家,行政是以州份為單位,當然不會接受這種事發生。

相比之下,較多人支持的是國會議員選總統,反正議員也是人民選出來,有民意授權基礎,又每個州份都有議員代表,可以滿足要求了吧?這本來是沒問題的,但美國憲法規定三權必須分立,也互相制衡,如果總統由國會議員選出,國會又可以提出彈劾(Impeachment)總統,那不就代表行政權(總統)要看立法權(國會)的面色了嗎?這又有違代表們的意向。

由平民投票,就代表總統必須爭取平民支持(George Caleb Bingham: Stump Speaking, 1853)

最終,代表們達成共識,就是採用選舉人團的制度,一方面以國會議員數目為單位,既可滿足每州都有足夠話語權的要求,又可根據人口多寡來決定話語權的大小;另一方面以一人一票決定州份的投票意向,就可以避免由國會議員直接選總統這個權力誰大誰小的問題。

所以說,選舉人團制度其實是平衡各方利益之下的產物,既避免州份的代表性被人口的絕對值所淡化,又確保了行政權不受立法權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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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斯廷斯之戰︰英國國王嫌命長?

貝葉掛毯中描繪哈羅德二世戰死的部分

1066年,法蘭西的諾曼第公爵(Duke of Normandy)威廉(William I,又稱征服者威廉或威廉一世)聲稱自己曾被前任英王指定為繼承人,而現任英王哈羅德二世(Harold II)亦曾於諾曼第作客期間,在聖人的骸骨前發誓將讓出王位讓給自己,現在哈羅德自己坐上王位是違背當年的誓言,所以出兵英格蘭「討回公道」,雙方在英格蘭境內的黑斯廷斯(Hastings)爆發大戰。這場英格蘭王位爭奪戰到底有多少人參加,一直都是個謎,不同史書的記載有很大差異,今次就來研究這一場決定英格蘭命運的戰爭。

自前任英王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在1月5日駕崩、身為王后之兄的哈羅德根據遺言繼位之後,英格蘭的叛黨勾結挪威王國入侵。哈羅德在9月25日急行軍至約克(York,英格蘭北部地區)以突襲戰術取勝,與此同時,威廉在9月27日乘着罕有的南風渡過英倫海峽,一邊收集英格蘭方面的情報,並一邊強化海岸的防禦。

得知威廉已經登陸,哈羅德立馬前往倫敦整備軍隊,並在前往倫敦的路上佈開陣勢。10月14日破曉時分,威廉親率諾曼軍隊抵達戰場,並主動進攻英軍。英軍以步兵為主力,築起盾陣防守,諾曼方則以步兵、騎兵、弓兵進行組合攻擊,雙方在上午時方各有進退,諾曼方的左翼被擊敗,需要重整。午後,諾曼軍全面進攻,哈羅德死於亂軍之中,有一說是他眼睛中箭而死,另一說是他被砍成數塊而亡,其陣亡成為戰爭的轉捩點,英軍防線崩潰,最終諾曼方取得黑斯廷斯之戰的勝利。

這場戰鬥無疑是決定英國命運的重要歷史事件,然而,雙方動員了多少兵力,史書卻多有矛盾,以下整理了四個記述︰

其一為“History of William the conqueror" (Jacob Abbot, 1899) 中記載︰哈羅德向南進軍時,探子回報諾曼軍的兵力是英軍的四倍。英軍參謀力勸哈羅德避免正面衝突、死守據點,待諾曼軍糧絕時自然解圍。哈羅德則認為身為國王,絕不容許敵人在國境內破壞,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故駁回建議。可當英軍安好營寨後,哈羅德眼見諾曼軍陣容強勁,向參謀表示想更改戰術,暫時撤退,然而參謀告知他已經錯過適當的時機。

其二為“William the conqueror" (David Bates, 1989) 的計算︰威廉投入的兵力大約7,000人,這是基於威廉的兵力來源地,即諾曼第、佛蘭德斯(Flanders,現為比利時境內)、布列塔尼(Brittany,位於法國西北部)及阿基坦(Aquitaine,法國西南部與西班牙邊境接壤),加上僱傭兵推算出來。

其三為“The normal conquest: William the conqueror’s subjugation of England" (Teresa Cole, 2016) 的估計︰哈羅德當時全國的軍力大約有25,000人。雖然英軍於討伐叛黨時遭受一定程度的損失,但黑斯廷斯之戰仍打了一整天,如果雙方並非勢均力敵,戰事的長度應該會短得多。

其四為“Harold the last Anglo-Saxon king" (Ian W. Walker, 1997) 的推論︰根據哈羅德參與的前一場戰事(這裡指與叛黨和挪威聯軍的對陣)。叛軍投入的兵力不詳,但使用的船艦總數為300,如果以一船可以乘載50人計,那麼叛黨總兵力為15,000。

雖然船艦數量或許有誇張的成份,但哈羅德在這場戰役算是慘勝,連自己都受了傷。因此推算英軍的兵力大約餘下7,000人。 綜觀這幾個論點,我認為第一種說法存疑。以戰爭常識來看,作為一個將軍,大多熟知兵力優勢的重要性。如果得知自軍的數量只是對手的四分之一,相信沒有將領會急著作戰,畢竟英軍戰略上屬於防守一方,死守據點等待援軍,或是靜候對方補給用盡,都比與人數多自己數倍的敵軍正面作戰來得容易,而哈羅德在討伐叛黨一戰中已證明自己並非無能的將領,我們總不能用一起興起或者性格魯莽來解釋他為何在兵力嚴重劣勢下仍堅持進軍。

至於出兵的理由,我們亦可根據往績來推論。仔細想想,哈羅德既然連在聖人骸骨前許下的誓言都可以否認,足以證明他是一個務實的人,「國王的榮譽」或「為了保護人民」這些虛言是否足夠理由解釋他魯莽出擊?

接下來檢視另外三種說法,我認為這些記錄大抵可以相容,而以兩個世紀後,即1346年的克雷西會戰(Battle of Crécy,英法百年戰爭其中一場主力會戰)為例,英軍越洋投入的兵力約為10,000人,而法軍投入約25,000人。在這兩百年間,歐洲人口數字並無太大改變,那麼在1066年,戰略上屬於防守的英軍理論上也可以投入同樣數量的兵力(且不受船舶數量所限)。考慮到英軍在前一戰的耗損,以及軍情緊急而使英軍未能全部集結的情況下,推算英軍兵力為7,000上下亦尚算合理。

那麼諾曼軍的士兵數呢?我認同諾曼軍投入7,000人是可能的,證據在於威廉在諾曼第、佛蘭德斯、布列塔尼及阿基坦加起來的領土面積雖然不到全法蘭西的三份之一,但以其繁榮富庶的程度,加上僱傭兵,湊齊7,000士兵並非天馬行空的想法。

總結而言,英軍與諾曼第軍團勢均力敵的說法較為可信,正如第三論點所言,如果諾曼軍團擁有四倍兵力的優勢,那戰事將是一面倒,而不是持續一整天。至於實際數字,考慮到後世可用作參考的戰例,兩軍應各自投入7,000人左右。

文章作者︰史史